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3篇)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3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市场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络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管理秩序,有效遏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二)联合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打击取缔全县“黑网吧”;
(三)健全完善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张贴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禁止吸烟等标牌为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监督机制。
(二)坚决取缔“黑网吧”。对明知是“黑网吧”或以电信服务站、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要联合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三)网络有害信息和网吧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查处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对在网吧内下载、复制、传播有害信息或向顾客提供未经营合法授权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行为,要立案调查,视情节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处罚,对经营场所消防通道不畅通、线路老化等各种安全隐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和网吧日常巡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5912318,根据管理形势的需要,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措施,增强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建立科学、规范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宣传培训,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网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消防安全培训,不断增强网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守法经营,树立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义务监督员制度,并定期组织交流和培训,自觉接受监督,依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监管工作。
(六)保证两个平台的安装率和在线率。要在网吧、学校、社区、家庭大力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网吧进行软件安装,建立好推广文明上网志愿
者队伍;“网乐潇湘”的安装率和在线率不低于80%。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加强网吧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管理和执法不力问题,最大限度地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依法打击“黑网吧”。
(二)发挥监督职能,强化网吧管理。加强网吧监督管理,采取日常巡查、突查、抽查、督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对网吧超时营业并容留未年成年人上网、留宿等违规经营行为顶格处置。执法人员要责任到岗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巡查台帐。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及文化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综合治理,建立部门联运机制。要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实现职能部门力量整合、信息互通共享、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合、问题联处、执法联动的文化市场执法局面,为解决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中由于职能单一存在的执法难、易反复等问题,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5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发动(3月10日—3月30日)
1、开展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动员工作,要求网吧做好自查,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督查网吧完善巡查制度、上网登记制度等。
2、开展网吧的摸底排查,发现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一律进行取缔,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要依法查处。
3、广泛宣传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吧管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声势,确保整治工作的开展得实效。
(二)集中行动(4月15—10月15日)
1、开展2016年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护蕾行动”等专项活动,以查处未成年人上网为重点,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学周边和被重点监管名单的场所进行反复检查。
2、严厉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要求,重点查处通过网吧传播、散布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
3、对网吧实行日常巡查制度,公开12318举报电话,加强网吧监管平台管理工作。
(三)督查总结(10月1日—11月31日)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以网吧违规行为是否取得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到位,群众反映是否良好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标准,要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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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
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或招用未成年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歌舞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重点依法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允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文化市场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整治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工作部署,规范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依据本部门职责对发现的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接纳未成年人及向未成年人兜售烟酒等情况,依法予以查处。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
按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XX开展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指定专人狠抓落实。
在专项整治期间,除外部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外,在场所内部的包房、包间内也需要张贴“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同时确保“12318”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申诉和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
(二)打击整治阶段(9月26至10月31日)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整治行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白天和夜晚抽查的方式,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暗访,对各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接纳未成年人消费的现象进行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2021年9月26日—10月31日(不定期巡查时间随时待命)。
2、集中地点:XX境内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1月)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集中精力攻坚克难,找出问题原因,研究制定长效机制,达到预期整治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精心筹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齐抓共管。研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存在问题,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及时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篇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功方案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的部署,文化部决定20XX年5月10日至10月1日集中力量在全国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任务
1、坚决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传播*秽、*、暴力、*的有害信息。有力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含有*、*、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非网络游戏。严厉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等违法经营活动。
2、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核、登记和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限期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关闭一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一批。
3、建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者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及场地巡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有效地遏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格调低下、秩序混乱的势头。
二、工作措施
1、彻底清查所辖区域内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结构、档次、布局情况,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力度。loCalhosT
2、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要通过明查暗访或者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的现象;以及经营含有*、*、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游戏等违法经营活动。
3、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法规和执法工作的培训。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进行管理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入场登记、场地巡查制度。
4、联合共青团等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文明上网活动。积极推进聘请
“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义务监督员的工作。
5、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与清理(5月10日至7月30日)
1、动员部署。6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互联网管理工作意见,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通知》的要求,明确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整顿措施,熟练掌握治理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法规和
执法程序,依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状况,制定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层层部署,落到实处。
要让所有经营者了解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意义和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要求经营者积极配合,做好重新审核登记及换证的准备工作。
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健康上网和规范经营的舆论氛围。
2、集中清理。7月20日前,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害信息和违法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治理和打击。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通知》的要求查处一批、关闭一批、取缔一批,有效地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害信息泛滥,经营*、*、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以及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等问题。
3、阶段性检查总结。7月3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这一阶段,特别是对有害信息整治行动的经验教训,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研究,专门解决。把群众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放心,作为检查和衡量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各地也要组织区域性检查验收工作。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不利,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阶段:换证与规范(8月1日至10月1日)
1、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9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
前一阶段的摸底和清查的基础上,逐家审核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场地、设备的情况,按照从严控制、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要求,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2、规范经营行为。9月2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入场登记制度,场地巡查制度,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为义务监督员,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稽查管理工作做到实处。
3、复查总结。10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等措施,对第一阶段的互联网有害信息,未成年人的进入,非法经营等问题的治理工作进行复查,严防上述现象的回潮。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实、抓好。要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地方保护主
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问题,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电信等互联网管理有关部门相互配合
与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迅速解决所辖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以及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伞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
3、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报道,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4、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沟通信息,反映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总结,应于10月15日前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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